昨日,市环保局公布了我市划定的首批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。
我市划定首批禁燃区
昨日,市环保局公布了我市划定的首批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。据介绍,以下道路中心连接线内区域为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:北大街、十字街、西大街、金业路、环城西路、环城北路连线范围内区域,人民东路、体育场路、九都路、芳林路、唐宫路范围内区域,郑州路、联盟路、武汉路、秦岭防洪渠、秦岭路、中州西路范围内区域,丽新北路、九都路、长江西路、联盟二路、江西路、牡丹广场、延安路范围内区域,泰山路、建设路、铁路专用线路范围内区域。
按照要求,以上区域内所有单位必须于年底前停止使用高污染燃料,以上区域内的居民要逐步停止使用高污染燃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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